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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臺中。日本統治時代的記錄 試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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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 臺中地方的先住民

前言

藍亭元有鑑於朱一貴之亂的生聚教訓,於是也有了北路防備不能有一日懈怠之悟。1723年,雍正元年時建議清朝,在原屬諸羅縣的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的地分出新的『彰化縣』(縣治彰化),而大甲溪以北至雞籠再設立淡水廳(廳治竹塹)。這時台中便屬於給彰化縣。這個時候的中部地區,還是大致由平埔族所居住的地方。

大肚山簏上的王田這個地名,來源自荷蘭時代(1624-1661)。當時台灣是由東印度公司所有,而且準用相當於荷蘭國內使用的『王田制度』。小農夫向政府借貸農具與資金,公司開埤圳與水路也保護土地免於蕃害的襲擊--代價是5-10%的稻作以稅的形式徵收給國家。等到鄭氏王朝來時,這些田地也就沒收、改成為『公田』。不過大肚『王田』的地名也就留下來了。而古文獻之中,關於這些內容的記截如下:

臺灣外記.臺灣文化志:「在鄭成功進攻荷蘭軍的同時,因為先住民的的請求,鄭軍派遣軍率軍北上。派遣軍很快的壓制了大肚社的部隊,而部將楊高也討取了大肚社頭目 -- アテエクコウジヨウ Ateikukowuziyowu。爾後在交戰時,楊祖的救援也到了,大肚社由アテエク率領剩下的殘兵向台南的方向求取救援,卻遇到了途中鄭軍的埋伏全都殺掉了。」
原文:オラソタわ、鄭成功の進攻に際して先住民ね救援を求めた。鄭軍わこれうを制庄するため大肚社にも部隊を派遣したが、部獎楊高わ大肚社頭目アテエクコウジヨウ 討取たれた。救援ね向かつた楊祖も、また帰り討さねあつた。アテエクわ、余勢をかつてオラソダ救援のため台南ね赴いいたが、途中で鄭軍の待さ伏せねあい殺された」


台灣的先住民以前一直以『番』被稱呼著。番,就是獸足,裸足的意思(說文解字:獸足=番)。邊境地帶的人們和走獸在一起生活,是以化外之民的狀態存在,其中西彊的住民尤以西番作為稱呼。明代,周嬰有寫『東番記』,從此台灣的原住民就被稱為『東番』。以下是一些文獻的記載。

「東番的夷,並非開始為人所知,在澎湖以外洋海島中居住,斷斷續續綿延千多里,種類很多,也分屬多社,一社或有千餘人,也可能有500-600人,非常好戰。」(閩書。何喬遠傳)

「台灣的土番有分生、熟二種,一種沒有教化也不服政令者為生番、都穿著鹿皮,在山中種作,吃芋頭,擅長弓、矢、鏢、鎗。而住在平地,守法也服役的就是熟番。基本生和人們相安無事,和漢人沒什麼兩樣,不過就是長髮、或者剪髮、穿耳、剌嘴、服飾也有所不同罷了。」(鹿州初集)

「有分成生者與熟者,而他們住的地方就稱為『社』,而社中可能住的是生番,也可能是熟番。生番的話不會有漢人夾雜,我們說話也不會通,熟番的話漢番常會雜處,也都講我們的話了。」(譯註:這裡的我們的話應指閩南話)(台灣始末偶記)

 

熟番,就是平埔族了,番就和同蕃一樣的發音。日本也曾經用過『蕃』這個詞(1874年,台灣出兵時使用)。大正12年,皇太子在台灣訪問時,就被改稱為高砂族了。不過蕃社、蕃地、蕃童、理蕃等的用語還是在使用著。蕃一般都是在輕視、蔑稱時很大聲的使用,或著是謙稱,古文獻中也會用。現在的台灣,則以高山同胞來稱呼了,平地住居的則被稱為平地山胞,山地住它的稱為山地山胞【註1】,可說時代的變遷,支配者變動之下,名字也隨之變動。

【譯者註1】:現在的平地山胞(原住民)和山地山胞(原住民)與當年的平埔族/高砂族之分是完全不同的定義,可能是原作者在1991年出板時的一些誤解。基本上平埔族群在作者寫書時,在台灣是不承認也不存在的民族,不過2007年之後,以西拉雅族為首,台灣再一次的開始有平埔族回復正名之議。


當時候(日本時代)的台中有四大番社:岸里大社、貓霧拺大社、大肚大社、貓羅大社(台中縣報告書)。這四個社都被定為不同的種族。

巴宰(パゼシヘ)(巴則海):岸里大社  (台中盆地北半部)

パブザ(巴布薩):貓霧拺大社

パーポラ(巴布拉):大肚大社

ホアソニア(洪安雅):貓羅大社【譯者註2】

其實平埔族的名稱可以說是眾說紛芸。蕃社的數量光是彰化縣下至少就有23社(彰化縣志),也有一說是33社(淡水廳志),只能說沒有定論。

【譯者註2】:
日本研究者這是其中主流的說法。不過貓霧拺大社也有一說是自成一族:貓霧拺族;貓羅大社亦有一說是自成一族:阿立昆族。



下次更新:岸里大社的先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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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因原始篇蝠過長,並與臺中開發史關系較薄弱僅背景介紹,故僅以大鋼呈現。】

移住的限制:

康熙入台之初的1683,清朝的方針是把包含明朝遺臣在內的所有台灣漢人遷出台、澎兩地且再施海禁。不過在施琅的力陳之下,1684年清才正式納入西半部的台灣為領土:分出台灣/澎湖為中路;鳳山南路;諸羅北路的管理區。不過為了方便管理,海禁依然是實施了,且對想渡海來台的人們更實施了『移居禁令』。

移居三禁--

  1. 需有本居地的身份証明向台廈兵備道提出,經台灣海防周知的審查許可。非法出海 = 嚴罰
  2. 不可攜眷,不可有家人陪伴,也不可以在開墾後再讓家人前往。
  3. 廣東(一說非福建本身人)因為海盜很多,積習難改,移住禁止

至於廣東人是不是真的積習重大,或是另和施琅有什麼結怨呢?只知道廣東省居民的移住的確在結果上,是比起福建人遲很多的。

關口報告中這麼說著:「各府縣諸志都記載著這裡曾經在開拓以前是犯罪者、海盜最好的基地。他們以這為本,坐擁著上千的兵力,有些在後來被清伐,也有的仍留了下來成了後續犯罪者最好的逃亡之地。

當時要度往台灣是非常危險的,所以更多來台灣的人,是已經沒有退路的無賴、不法者、冒險家或是逐夢的羅漢腳。而後因為福建地區大飢荒,尤其漳洲(中含有相當多漳州客家人)與泉州的住民在前有顏思齊/鄭芝龍在明代的召幕,後期更有陳永華(陳近南)的洪門(天地會/八卦會)號召,愈來愈多人就算有禁令,依然偷渡來台。


禁令的弊害:(以下不翻了。僅附大鋼、整理,有部份外部資料混入)

清之渡航制限有過五張三弛,至雍正10年為止的前半清朝可說是嚴禁渡海,但在1732年(彰化縣成立後九年)第一次解除了小部份禁令,1758年(乾隆23年)對熟番進行了嚴厲的漢化証結(化生為熟,化熟為漢,蓄髮結辮)。配合1760年(乾隆25年)的『第三弛』大輻度解除海禁,從此法律上的度海令完全解除。台灣的平地番人在『形式上』就消聲匿跡。

渡航的悲劇:

拓殖的限制:

  1. 鄭朝時代的官私田的民業可放/保留
  2. 山/番地禁止墾伐,番界外報墾要有墾照(官府開示)
  3. 熟番的埔地,只要雙方有契約協定就能開墾(雍正三年制定)
  4. 開墾的結果要申報且交付地賦
  5. 無届けでみだりに私墾したり、作地面積を過少に申告して租を逃れろ者は罰する(本句看不懂,麻煩了…)

封山令:

『番境偷入者,杖100、抽籐、釣鹿、伐木、採稷者有期徒刑三年』
『生番界內的私墾者,所有的田都要還給生番』

不過實際上,封山令一直都沒有嚴格執行,實際上私墾常常就被默認了。由以康熙50年代移民數增,台南府的地又小又貧,於是人們越界向諸羅縣城以北開始開拓:半線、竹塹等也開始出現墾植。在諸羅縣志中有寫:『鹿場都變成田了,斗六門以南也難以尋鹿』(斗六門,為今斗六、林內一帶)可知當時開墾的盛況。然後,讓清朝態度轉變的事件發生了,1721(康熙60年)。朱一貴之亂。

朱一貴之亂,清軍被殺的紛紛逃離,避走澎湖。閩浙總督愛新覺羅滿保與南澳總兵藍亭珍派去鎮壓。亂後,餘罪仍出沒且常常殺傷住民,於是便方策出『台疆經理事宜12條』作為對策。於是:「羅漢門的黃殿莊(內埔庄)亂發生地的民房都燒了、住民都趕走了,今後也不許人們農作。阿猴林的山道可通四方,入山取籐、伐木、燒炭的人很多,這些小屋都燒了,設施全撤、出入禁止。檳榔林的杜君英(其中一個首謀,粵人)的出生地瑯橋則是邊地,壞人藏的地方,也把民屋燒了,人民趕走,禁止再種植了。」…「台灣、鳳山、諸羅三縣山中番地的居民都趕走了,房屋都破壞掉,山口用巨木遮斷,山外十里內通通掃盪,有房子就全拆了,且在邊界築起五、六尺的土牆,掘深壕作為定界,為『隘界』。」

居民人權的無視,就是清朝對台灣的方針,可說對移民的偏見表現的很明白了。實際上清朝根本不想領有台灣,只是因為施琅所下的因而據有而已。朱一貴為何起亂?在清朝也沒有任何的檢討。就算200年後的甲午戰爭,李鴻章也仍有『台灣割讓是符合我國利益,給予日本我們不會後悔』之語。

(以上可以表示這本書的日本觀點的一部份,不過在中國觀點當然也有其他的說法)

不過也有親台的人,除了施琅以外。後來成為台灣總兵的藍亭珍,他的核心幕僚『藍亭元』就是了。以下是他『東征集。覆制軍台疆經理書』中所言:「這些生活的家家戶戶們,在土地不失掉、不迷失路途的時候就不會為盜。你讓土地荒廢那相反的盜民就起了。不生亂事的話那土地就不用捨去了。山中的壞人多來自平地,所以就算再封山也封不了賊;居民上山伐木、抽籐、燒木炭的生活卻被阻止了。因此呀,也許一時可以禁止開墾,禁止入山,你們是永遠禁不了的。」

 這個藍亭元呀是個積極的開發論者,而他在台灣的研究和積極治台的議論,後來也被藍亭珍所部份使用,平亂後雍正元年,他被封為大學士,被介紹上任廣東府的知縣時又辭任了。但大學士朱軾又以六事五千言上奏嘉納之。後世也很多人記錄他包含朱一貴亂中的事情,最後甚至在日本時代時認為是和劉銘傳齊名,積極治台的政治家了。

雍正二年,藍亭元上台灣後史吳達禮的『論治台灣事宜書』中提出了積極開墾彰化縣的構想,中間提到:「彰化荒地多,宜民開墾之。但現在很多都是禁墾的番地。既然縣治都設了,我們就沒有再放置的理由。可如果再以番地的理由而禁墾,那這彰化可全都是番地呀!不如和番人交涉,一年為限讓漢人自由開墾,出租給人們種作,業主把所得給番地主,再向番人收租穀,這樣不是互有其利的方法嗎?」

於是就實施了這個方法,雍正三年開始,各番的草地開放開墾,於是開墾的速度更加速的向北邊進行了…。雍正五年(這段沒看懂)…雍正七年偷渡關卡的禁令更加的嚴守,而處罰偷渡的禁令也定下來了。

………

乾隆26年,土牛等庄所立的禁止進入石牌在日本時代都還保留著。一般來說石牌不僅代表著番與番,更是漢人難以進入的分界。而社的入口被稱為社口,各地都充滿了這樣的地名。還有一些移民與原住民的紛爭造成的大社位置的移動,如舊社、新社、石牌等的地名,都暗示著時代的變動。


官田的復活與再禁:

漢番通婚的禁止:


下一章。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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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 鄭家時代  -鄭氏軍在中部的屯田

鄭氏時代的臺灣人口,推測約十萬人。在今日僅存的宣教師日記之中,1624-1644年間的20年間,中國明朝來臺灣移住的移民大約是25000人。而靖海記事中,明代的澎湖島另有5000-6000的原住民、台灣有20000-30000人。1661年鄭氏帶來了30000眷屬、20000兵士;鄭經在1664又帶來了6000-7000眷、4000兵。這些就是鄭氏王朝在臺灣移住的漢民族的人數。(台灣文化志。伊能嘉矩)

四萬人數的增加,鄭政權的糧食問題一下子變的非常急迫。於是在台灣這個明朝復興的最重要據點,糧食的增產就變的必要了。

於是,荷蘭時代的王田沒收了變成政府的官田。文武官員的家族都認養了必要的土地並開墾。軍政施行下來,兵變為農,屯田制施行,部隊的兵士也就開始圈地開墾--這些地就稱呼為『營盤田』。

鄭氏三代在台灣經營的主政者是陳永華(福建同安),並不斷的對開墾實施獎勵。而延續這樣的証策,1666年,水師劉國軒於是進註到了半線(今彰化市北半)、林圯由陸路越過諸羅進推到北港與水沙連口(林杞埔/斗六)並在該地戰死--林杞埔就是今天的竹山了。

1934年首次記錄的臺中市史(編:臺中市役所)記載了這一次漢人的北進:
「漢人開始在這裡開墾(始め漢人の此の地に居を構えたるは)、康熙元年鄭成功帶著船隊征服了荷蘭人,然後從中部的鹿港、大肚、大甲經過而至鐵坫山登頂,從而觀望了中部廣大的原野說:『這真是適合屯兵的肥沃之地呀!』於是兵士開墾,成這該地農業的開端。」

這個記錄其實很多都是幻想,實際上是沒有其他考據根據的。鄭成功一來台灣就因病亡故了,康熙一年時,鄭成功已經死了,而且實際上鄭氏也沒離開赤嵌城多遠,最多也只能巡查彼時南部的蕃社而已,並沒有遠征中部的痕跡。 至於鄭軍在中部地區的登陸地點是不是就是鹿港呢?(これにわると鄭軍の中部地方の上陸地点を鹿港としてあろか)伊能嘉矩推測,其實這個上岸口岸,可能是當時被稱呼為『海翁窟港』的大安港吧。一般傳說的口碑,大概是以『鄭成功』把國軒等鄭氏的武將都混同在一起了吧?至今,彰化八卦山上仍有明朝部公鄧國公、蔣國公的墓,這在彰化縣志中的記錄是『鄭氏的佐將葬的地方』。北門外也掘出過鄭氏時代的井戶(鄭氏時代に掘らわたという井戶がある)。另外大肚的三塊厝、大甲鐵砧山都還有鄭成功的廟。至於劉國軒稍後他留下了進註貓霧捒(犁頭店。今南屯),討減了沙轆番社(只留六人逃往海口)的記錄。接著劉就在犁頭店設立了竹城並註營下來了--這竹城牆的遺址,現在仍殘留至今。(諸羅縣志。北路諸羅番八附載)【註1】

鄭氏王朝移民都是由南方,向北移動。這時代,住到中部地區的移民數不詳,關口報告【註2】中也沒有關於這部份的述說。


【註1】
犁頭店的竹城牆後來在林爽文之變、戴潮春之變多次的燒毀,也造成了該庄頭的沒落與被取代,本牆臨犁江(南屯溪)而建,設有四個城門把犁頭店街和其他漢、番分開;四個門各設有一個土地公作為守護,而包含犁頭店土地公在內,這些最後的遺留現在都在犁頭店西門(今媽祖巷犁江橋邊)的土地公廟安宅。犁頭店也因為許多原因和周邊的田心(向心)、麻仔埔、惠來、三塊厝不是很合--唯這裡仍是南屯的行政中心。至於該城牆的位置,部份已被萬和宮廟方改建為牆造型的………廁所。

【註2】
關口報告:臺中弁務署長關口隆正的『臺中地方移住民史』報告書,也是明清時代移民記錄的最完整考証之一。以下簡稱關口報告。

【犁頭店】
可看『問臺中第六炮』中關於犁頭店的述說部份的『第二種考據』。市史、台灣通史似乎並沒有這一段的相關資訊。另一說則稱,劉國軒的註軍是在半線,這也是目前的主流說法。

 

下一章節:一-2清朝的統治方針 【禁海令與斃害;墾植者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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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新開的系列,因為前陣子在跟見習的李慈心老師家中找到了一批和臺中相關的寶藏,就拿出來分享。

由於這是一本全日文的書刊,我只是看著漢字硬翻,如果有什麼有問題的地方,還請各位先進多多指教~^^~


今天的時間晚了點,就先上預告吧。


發行時間
1996年

著者
篠原正巳

發行者
財團法人  臺灣區域發展研究院  臺灣文化研究所

總經銷
致良出板社(已絕板)
株式會社海風書店(日本)


後記
本荖作原本是要在1995年秋天發行,不過因為筆者身體的狀況而遲延了。1995年七月,在訪台的時候,於南投縣草屯在循訪的時候因為心肌梗塞發作的原因仆街,幸有在臺中的林垂訓、鄭順娘夫妻與王汾騰氏的奔走由臺中榮總收治。(ナンツオのを訪れたときのことである。思いもかけぬ心筋梗塞の發作におのわれてくれた台中市在住の林垂訓、鄭順娘ご夫妻と王汾騰氏の懸命の奔走により、急患として榮民病院に收容された。) 因為醫師們適切的處置,很幸運的在九死一生中逃過一劫。在外地的旅行中的郊外遇到如此事故還能夠得到奇跡般的救助,對於救了在下之命的所有人,在下感到非常的感謝。因此特別在書尾如此的寫上。

在故鄉遇得如此大難,由故鄉的人們所救,今天才有書寫這本故鄉的書可以面世。這真的是個不可思議的緣份呀~~

1996年 6月 記 於Taichu(台中)


目次:

第一部:日本統治前的臺中地方沿革史

一、鄭氏時代的中部地方
  -1 鄭氏軍中部的屯田

、清朝的統治方針【不會書寫】
 -1移住限制
 -2禁令之弊害
 -3渡航者的悲劇
 -4拓殖限制
 -5禁山令
 -6官田的復活與再禁止
 -7禁止與原住民通婚

三、臺中的原住民
 -1岸裡社

四、臺中地方開拓沿革
 -1彰化(半線)
 -2大肚下堡
 -3捒東上/下堡
 -4貓羅堡
 -5藍興堡

五、住民的生活實錄
 -1械鬥與騷亂
 -2捒東下堡的大亂
 -3瘴疫之地
 -4郊行商業的獨佔市場
 -5行政部門

 -6臺灣府軍備【不會書寫】
 -7臺中地方的軍營 

 六、大墩街
 -1沿革
 -2臺灣省城的建設(大墩街以東)
 -3省城建設中止

、臺灣建設概況【不會書寫】
 -1國際情勢
 -2劉銘傳的治積

八、臺灣民主國的樹立與崩壞【不會書寫…吧。】


第二部:日本統治時代的記錄【書摘書寫重點】

一、臺中市年表

二、行政機構的變遷

三、臺中市街發展的推移
 -1創始期
 -2 1900年都市計畫(亞州第一個都市計畫起源)
 -3 1903年都市計畫 
 -4 1905年都市計畫
 -5支廳長的市區計畫
 -6市制施行。町名決定
 -7昭和時代的市區計畫
 -8臺中市町別戶口數

四、臺中市的學校、大屯郡的學校

五、其他公共施設、團體


第三部。懷古篇【混入第二部書寫】

一、臺中的公共機關

二、臺中的學校

三、市街的風景

四、鐵道與近郊街道

五、想像的風景繪


後記 


 

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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