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J正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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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總共有六條TTJ路線要招標喔~~

(也就是2010年的六條TTJ路線實驗結束了,應該會看到部份路線消失或回歸一般客運,甚至改成新線來實驗)

(比方55…以目前爆炸的運量,大概是一定會被拆線了…)

因為個人一直認為這是一個很棒很棒的政策,所以和臺中市的大眾運輸一樣,會持續關注下去的。

可惜各大報都沒有報,只有自由有這個消息…

 

客運路權釋出並非政府採購案 交通處:公告程序一切合法、透明、公平
發布單位:臺中市新聞處 發布日期:2010-11-15  11:42: 0
        有關媒體報導臺中市政府公告六條TTJ公車路線釋出案,交通處表示,上開客運路線釋出並非政府採購案,為依公路法規定將路權釋出予公車業者營運,市府在路線公告釋出過程一切均屬合法、透明與公平。

  交通處說明,為節能減碳、培養捷運客源,市府自98年5月推動TTJ捷運公車計畫,並依據民眾刷卡資料,於99年1月1日推出全新六條TTJ捷運公車供民眾免費搭乘,運量從每月59萬人次,培養至目前115萬人次後日趨穩定。考量沿線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習慣已建立,且多條路線運量已達業者能夠自負盈虧目標,案經99年10月25日「臺中縣市市區汽車客運路線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公告釋出六條TTJ捷運公車路線供業者經營,以提供民眾永續大眾運輸服務,相關籌備期長短僅係評選考量因素之一,並非決定經營業者之依據,欲經營業者仍宜構思提出對民眾服務最佳條件,方為要務。

  交通處指出,有關公車車齡限制2004年之後出廠部分,由於TTJ捷運公車路線較長,且要求業者須提供尖峰10分鐘、離峰15分鐘之運輸服務,因此每日所需車輛甚多,考量多數客運業者經營能力及比照98、99年TTJ路線車齡年限均為2004年以後出廠的一致性原則下,故維持相同標準,以示公平,惟欲申請經營業者若以較新公車投入路線營運,評選時亦有其優勢。

  交通處強調,本次公車路線釋出案,市府以民眾福祉為最優先考量,並與台中縣政府、交通部公路總局及相關專家、學者齊心把關,提供民眾最優質服務,達成大眾運輸「無縫接軌」目標。(11/15*3) 

 

 

 更新日期:2010/11/15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唐在馨/綜合報導〕台中市府本月一日公告釋出六條公車路線,今天將截止投標,有業者提出公告時間太晚也太短、車齡限制不合理、公告結束即審查等不合理情況,指控台中市府根本為特定業者量身打造招標規範。台中市府交通處回應一切依規定辦理。 

有業者怨 公告時間太晚太短限制也不少

 台中市府此次公告釋出的50路(原紅線南段)等六條路線,均是目前TTJ捷運公車路線。TTJ是台中市府為培養未來捷運與公共運輸人口所規劃路線,現由市府補貼營運。

 業者批評招標規範中,有多項不合理之處。如招標規範同意得標業者營運前有六個月籌備期,但又特別強調籌備期長短將納入「評選審議重要事項」。業者質疑,免費期限年底屆滿,如果不是由目前TTJ業者得標,從得標到營運,將有五、六個月空窗期,是不是已設想好,由現有業者得標,不至於出現空窗期?

 其次,招標規範一日公告,但給業者的公文又是由各地客運公會轉交,業者根本沒有時間撰寫營運計畫。招標規範要求車齡必須是二○○四年以後製造車輛,更讓好幾家業者討論半天,也想不出理由。

 業者指出,「台中市汽車客運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客運路線營運時限為五年,營運車輛的車齡不得超過十年,在此原則下,釋出路線應要求五年內車齡,以明年營運的路線為例,應要求車輛為二○○六年以後製造。

 業者認為,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TTJ自二○○九年起營運,當初要求的車齡就是二○○四年後出廠。

 台中市府︰六個月籌備期 僅評選的一項

 台中市府交通處解釋,因為六條路線都是補貼路線,市府要花時間評估是否繼續補貼。至於業者反映招標時間太短,交通處說,市府招標時間依規定,所謂「六個月籌備期」,只是評選項目中的一項。

 車齡方面,交通處表示,台中市府交通處相關規定,就是十年以下的車齡;招標規定可以使用二○○四的車體,主因是有購買二○○六年車輛的業者只有一、二家,如果規定二○○六年車體才能參與招標,反而不公。

 交部官員︰各種限制較有利於現有營運者

 交通部官員私下指出,台中市此次的釋出路線規範,「沒有違法」,但從時間到各種限制來看,明顯對現有營運業者有利。

 中市交通處︰必要時將會延長或重新公告

 台中市府交通處官員表示,該案今天截止收件、預計後天審查,如果業者認為規範或公告程序不夠周延,可提出異議,市府也會提報審議委員會,只要委員認為質疑合理,必要時,市府會延長或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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