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因原始篇蝠過長,並與臺中開發史關系較薄弱僅背景介紹,故僅以大鋼呈現。】

移住的限制:

康熙入台之初的1683,清朝的方針是把包含明朝遺臣在內的所有台灣漢人遷出台、澎兩地且再施海禁。不過在施琅的力陳之下,1684年清才正式納入西半部的台灣為領土:分出台灣/澎湖為中路;鳳山南路;諸羅北路的管理區。不過為了方便管理,海禁依然是實施了,且對想渡海來台的人們更實施了『移居禁令』。

移居三禁--

  1. 需有本居地的身份証明向台廈兵備道提出,經台灣海防周知的審查許可。非法出海 = 嚴罰
  2. 不可攜眷,不可有家人陪伴,也不可以在開墾後再讓家人前往。
  3. 廣東(一說非福建本身人)因為海盜很多,積習難改,移住禁止

至於廣東人是不是真的積習重大,或是另和施琅有什麼結怨呢?只知道廣東省居民的移住的確在結果上,是比起福建人遲很多的。

關口報告中這麼說著:「各府縣諸志都記載著這裡曾經在開拓以前是犯罪者、海盜最好的基地。他們以這為本,坐擁著上千的兵力,有些在後來被清伐,也有的仍留了下來成了後續犯罪者最好的逃亡之地。

當時要度往台灣是非常危險的,所以更多來台灣的人,是已經沒有退路的無賴、不法者、冒險家或是逐夢的羅漢腳。而後因為福建地區大飢荒,尤其漳洲(中含有相當多漳州客家人)與泉州的住民在前有顏思齊/鄭芝龍在明代的召幕,後期更有陳永華(陳近南)的洪門(天地會/八卦會)號召,愈來愈多人就算有禁令,依然偷渡來台。


禁令的弊害:(以下不翻了。僅附大鋼、整理,有部份外部資料混入)

清之渡航制限有過五張三弛,至雍正10年為止的前半清朝可說是嚴禁渡海,但在1732年(彰化縣成立後九年)第一次解除了小部份禁令,1758年(乾隆23年)對熟番進行了嚴厲的漢化証結(化生為熟,化熟為漢,蓄髮結辮)。配合1760年(乾隆25年)的『第三弛』大輻度解除海禁,從此法律上的度海令完全解除。台灣的平地番人在『形式上』就消聲匿跡。

渡航的悲劇:

拓殖的限制:

  1. 鄭朝時代的官私田的民業可放/保留
  2. 山/番地禁止墾伐,番界外報墾要有墾照(官府開示)
  3. 熟番的埔地,只要雙方有契約協定就能開墾(雍正三年制定)
  4. 開墾的結果要申報且交付地賦
  5. 無届けでみだりに私墾したり、作地面積を過少に申告して租を逃れろ者は罰する(本句看不懂,麻煩了…)

封山令:

『番境偷入者,杖100、抽籐、釣鹿、伐木、採稷者有期徒刑三年』
『生番界內的私墾者,所有的田都要還給生番』

不過實際上,封山令一直都沒有嚴格執行,實際上私墾常常就被默認了。由以康熙50年代移民數增,台南府的地又小又貧,於是人們越界向諸羅縣城以北開始開拓:半線、竹塹等也開始出現墾植。在諸羅縣志中有寫:『鹿場都變成田了,斗六門以南也難以尋鹿』(斗六門,為今斗六、林內一帶)可知當時開墾的盛況。然後,讓清朝態度轉變的事件發生了,1721(康熙60年)。朱一貴之亂。

朱一貴之亂,清軍被殺的紛紛逃離,避走澎湖。閩浙總督愛新覺羅滿保與南澳總兵藍亭珍派去鎮壓。亂後,餘罪仍出沒且常常殺傷住民,於是便方策出『台疆經理事宜12條』作為對策。於是:「羅漢門的黃殿莊(內埔庄)亂發生地的民房都燒了、住民都趕走了,今後也不許人們農作。阿猴林的山道可通四方,入山取籐、伐木、燒炭的人很多,這些小屋都燒了,設施全撤、出入禁止。檳榔林的杜君英(其中一個首謀,粵人)的出生地瑯橋則是邊地,壞人藏的地方,也把民屋燒了,人民趕走,禁止再種植了。」…「台灣、鳳山、諸羅三縣山中番地的居民都趕走了,房屋都破壞掉,山口用巨木遮斷,山外十里內通通掃盪,有房子就全拆了,且在邊界築起五、六尺的土牆,掘深壕作為定界,為『隘界』。」

居民人權的無視,就是清朝對台灣的方針,可說對移民的偏見表現的很明白了。實際上清朝根本不想領有台灣,只是因為施琅所下的因而據有而已。朱一貴為何起亂?在清朝也沒有任何的檢討。就算200年後的甲午戰爭,李鴻章也仍有『台灣割讓是符合我國利益,給予日本我們不會後悔』之語。

(以上可以表示這本書的日本觀點的一部份,不過在中國觀點當然也有其他的說法)

不過也有親台的人,除了施琅以外。後來成為台灣總兵的藍亭珍,他的核心幕僚『藍亭元』就是了。以下是他『東征集。覆制軍台疆經理書』中所言:「這些生活的家家戶戶們,在土地不失掉、不迷失路途的時候就不會為盜。你讓土地荒廢那相反的盜民就起了。不生亂事的話那土地就不用捨去了。山中的壞人多來自平地,所以就算再封山也封不了賊;居民上山伐木、抽籐、燒木炭的生活卻被阻止了。因此呀,也許一時可以禁止開墾,禁止入山,你們是永遠禁不了的。」

 這個藍亭元呀是個積極的開發論者,而他在台灣的研究和積極治台的議論,後來也被藍亭珍所部份使用,平亂後雍正元年,他被封為大學士,被介紹上任廣東府的知縣時又辭任了。但大學士朱軾又以六事五千言上奏嘉納之。後世也很多人記錄他包含朱一貴亂中的事情,最後甚至在日本時代時認為是和劉銘傳齊名,積極治台的政治家了。

雍正二年,藍亭元上台灣後史吳達禮的『論治台灣事宜書』中提出了積極開墾彰化縣的構想,中間提到:「彰化荒地多,宜民開墾之。但現在很多都是禁墾的番地。既然縣治都設了,我們就沒有再放置的理由。可如果再以番地的理由而禁墾,那這彰化可全都是番地呀!不如和番人交涉,一年為限讓漢人自由開墾,出租給人們種作,業主把所得給番地主,再向番人收租穀,這樣不是互有其利的方法嗎?」

於是就實施了這個方法,雍正三年開始,各番的草地開放開墾,於是開墾的速度更加速的向北邊進行了…。雍正五年(這段沒看懂)…雍正七年偷渡關卡的禁令更加的嚴守,而處罰偷渡的禁令也定下來了。

………

乾隆26年,土牛等庄所立的禁止進入石牌在日本時代都還保留著。一般來說石牌不僅代表著番與番,更是漢人難以進入的分界。而社的入口被稱為社口,各地都充滿了這樣的地名。還有一些移民與原住民的紛爭造成的大社位置的移動,如舊社、新社、石牌等的地名,都暗示著時代的變動。


官田的復活與再禁:

漢番通婚的禁止:


下一章。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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